国家医保局发布超声检查价格立项指南 统一整合规范各地现行价格项目
2024-12-31 07:00:03

  超声检查作为临床诊断的国家格立规范各地“透视眼”,随着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医保从传统的局发价格A超、B超,布超到先进的声检多普勒超声、彩色多普勒超声及超声造影,项指现行项目为医生提供了更为精准、南统直观的整合诊断依据。近日,国家格立规范各地为积极适应超声技术发展,医保国家医保局印发《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局发价格统一整合规范各地现行价格项目,布超价格政策定位上更加突出超声检查的声检技术劳务价值属性。

  据悉,项指现行项目在现行价格项目中,南统超声检查类项目往往按检查部位拆分立项,例如,部分地区将B超检查拆分设立了胸部、腹部、胃肠道、泌尿系统等不同项目,项目间价格参差不齐,收费和监管中容易引起是否存在重复收费的争议。此次立项指南以服务产出为导向,在现行不同部位超声检查价格水平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设立“B型超声检查”,以“部位”计价,并同时规定了部位的具体内涵,让患者明明白白付费,医院清清楚楚收费。

  超声检查不仅仅是一项检查技术,更是一项依赖医务技术能力的诊断项目。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强调技术劳务价值,明确了降低大型设备为主的检查类价格、提高诊查、护理、手术、康复等诊疗类项目价格的总体思路,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往往将财务分类为检查的项目直接与设备物耗为主的项目画上等号。实际上超声、病理等检查项目高度依赖医师操作技术,此次立项指南突出体现超声检查的技术劳务付出,并将以此为契机指导各地调整相关项目的价格政策定位,促进质价相符。

  此外,随着超声检查设备不断小型化,原先需要患者前往检查科室进行的超声检查项目,现在可由检查科室医师移动设备至患者病床旁进行检查,为术后卧床移动不便的老龄、重症患者开辟了便捷的绿色通道,完成快速、准确、体贴的超声检查。立项指南在B超、彩超等项目下统一设立床旁加收,医院可在主项目基础上适当加收一定金额,利用价格调节作用,鼓励医院补齐供给短板,为老龄患者、重症患者等行动不便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加快对接落实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在制定省级基准价格时更多关注超声学科在诊断中的临床价值,强化与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协同,让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红利真正传导到技术精、专业强的一线医务人员,更好体现对医务人员劳务付出的合理补偿。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

(作者:汽车音响)